發布時間:2022-06-12 21:53:02 瀏覽:391次
討債公司:收回債務可以通過下列方式1、收回債務可以通過下列方式:
(1)與債務人協商,請求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清償債務;
(2)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;
(3)或者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。
2、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
第一百二十三條,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,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。
第二百二十一條,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、有價證券,符合下列條件的,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:
(一)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;
(二)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。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、證據。
第二百二十三條,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,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、證據,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、合法的,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;申請不成立的,裁定予以駁回。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,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。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,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。